一度以“中国资本地产之父”闻名的禹晋永因涉嫌合同诈骗罪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审。他当庭表示,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存有异议。
禹晋永身穿橙色囚服出现在庭审现场,留着短寸发型、两鬓斑白、胡子拉碴、微驼着背,曾经的企业家风范已荡然无存。在法庭上他为自己辩解时语速很快,情绪一度十分激动。
针对侦查阶段的供述,禹晋永在法庭上辩称:“当时的预审记录简易而不完整,不能反映客观事实。讯问记录也是我先签字的,这不符合法律程序。”
检方指控,2003年3月,被告人禹晋永以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与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经营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县政府提供土地使用权1500亩,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0亿元。
检方还指控,2003年5月至6月,禹晋永在没有落实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情况下,虚构梁山凯爱工业园项目招投标的事实,以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布招标公告,并以购买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的理由,骗取北京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2万元人民币。
针对检方指控禹晋永在招标时,资金没有落实,构成诈骗行为,禹晋永当庭反驳,指责时任中科软公司某部门的张经理是在撒谎,当时公司在北京还没办公地点,张向谁投的标?
禹晋永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地称,与梁山县政府签订合同投资不是10亿元,而是8亿元。当时项目操作方卖地,出让土地1500亩,价格优惠。而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是开发区办的,项目是真实的,没有虚构事实。
据了解,禹晋永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2年7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正式批捕。
禹晋永的辩护律师表示,北京中科软科技公司支付给禹晋永的50多万元,他个人没有收下,而是公司收了,他本人也没有将这笔钱用于个人消费,因此他会为禹做无罪辩护。
此案法院当天没有做出判决,将择日进行宣判。(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