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哭诉房子是被儿子偷卖 法院判“反悔”无效

house.fjsen.com        2013-07-15 09:17        来源: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

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到2012年年底如果房本还没下来,合同便终止。但到了2012年年底,段先生那边又追加了10万元首付款,双方签署了继续履行合同的补充协议。

张某媳妇称,今年5月房本终于下来了,老人知道他们将房卖了,不同意。“我们确实不懂,签合同时,我们还问中介用不用老人来,中介说不用,就让我们签了一个委托书,说过户的时候带老人来就行。我们当时想得挺简单的。”

法官问他们:“关于这套房你们现在怎么打算?”“因为老人不同意卖,我们也没权利卖。我们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张某媳妇说。

但据中介公司出庭的一名证人讲,当初卖房时,汤某向在管庄附近的很多中介都报了价。但因为租户不配合,看房不方便,产权证也没下来,所以房子挂了两个月才成交。

买房人说

就因为房价涨了他们反悔了

记者了解到,买房的段先生小两口去年5月刚刚领取结婚证,之后就满北京跑着看房子。小两口都是外地人,在单位落的集体户口。

这套房小两口是想买来结婚生子的。他们考虑到小区附近有小学,环境也还可以,地段也能接受,看房当天便订了下来。

“虽然当时房本还没下来,但中介强烈推荐,又给担保。而且他们家(指毕家)来了好多人,感觉也挺诚心卖房的。”

据段先生讲,签合同时,除了张某夫妇在场外,还有张某的侄子汤(音)某。张某曾保证房产证8月份就能下来,他们还拿着老人的购房合同原件、户口簿等,材料齐全。张某称他母亲是文盲,不识字看不懂合同,因此到场没有任何意义。张某还称,母亲跟着他过,由他赡养,房子由他处置,等房本下来,就可办理正常手续。

双方签订的购房价格是120万元,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段先生向张某支付了40万元首付款,双方交付了房屋,之后就等房本下来,继续完成其他手续。

但翻过年来,房价大涨。毕老太的这套两居室市场价一下涨了五六十万。段先生说,今年4月,他曾接到张某夫妇的电话,跟他商量能不能再加点钱,但没明确要加多少。到了5月份房本下来,张某夫妇就反悔了。

“这是我们唯一的房子。我们只能承受到去年买房时的房价。首付款还是双方亲戚给凑的。就是因为房价涨了,他们太欺负人了。如果房价降了呢?欲望是永远填不满的!”段先生一肚子委屈,他爱人则在一旁掉眼泪。

说起介绍卖房的侄子汤某,其实就是参加庭审毕家三姐的儿子。见对方提到自己30岁的儿子也在场,三姐立马反驳:“他是外人,是孩子。老人6个儿女,我们没一个知道的。外人起不了作用。”三姐称,儿子从来没跟他提过卖房这事。

法官说

合同有效驳回全部诉请

前天,法庭试图调解。段先生也表示他们可以加点钱。

但原告方却不愿意协商。“加200万我们也不卖。我们代表我妈,我妈知道以后哭得死去活来。老太太说,她不想卖房,她被她儿子给骗了。”

鉴于此,法官宣布休庭。一刻钟后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毕老太太虽称儿子张某售房时未征得她同意,但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毕老太一直跟着儿子张某生活,由张某照顾,此前房屋出租事宜也是张某负责,且涉案房屋早已交付购房人。因此,法院驳回了毕老太的全部诉请。

听到判决结果后,作为原告代理人出现的三姐、四姐没有说话,倒是当证人的儿媳说:“我们不是产权人,确实没权利卖房嘛。”还问法官如何上诉。

庭后,法官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去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以此理由主张合同无效的,都是依照这个规定来处理。

但是这起诉讼只解决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之后涉及的具体房屋交付的问题,段先生一方还要另行起诉。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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