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京城房价又经历了一轮大涨。近日,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关于房产的纠纷:原告毕老太称儿子去年卖房时她不知情,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无效。买房的小两口却很委屈,认为是房价大涨后,卖房人反悔了。买房人段先生两眼含泪,感叹:“人的欲望永远填不满。”
朝阳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法院依据去年7月1日实施的新司法解释,判决驳回了毕老太的诉讼请求。
卖房人说
糊里糊涂房被卖了
79岁的毕老太太一家因1998年拆迁,在朝阳管庄地区的京通苑小区落了户。
毕老太名下有一套70余平方米的两居室,长子张某名下有一套一居室。这两套房分别位于同一栋楼的14层和15层。
去年6月,张某夫妇通过中介公司将毕老太名下的两居室卖给了刚刚领取结婚证的段先生小两口。但由于当时房产证还没下来,所以房屋交易只进行了一半,房子一直未能办理过户。
小两口就这么一直等着,婚礼也因此耽搁下来。
今年5月,好不容易房产证下来了,没想到却出了岔子。
毕老太太将段先生夫妇告上法院,称儿子儿媳卖房自己不知情,她从未委托儿子儿媳出售房子,因此要求法院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判合同无效。
前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开庭。毕老太太因年岁大了没有亲自出庭,原告席上坐着她的三女儿和四女儿。据悉,毕老太太有6个子女,上面4个都是姐姐,下面有两个弟弟。卖房的张某就是其中的大弟弟。
毕家三女儿在法庭上说:“这是我妈的房子,他们(指弟弟)没有擅自卖房的权利。我妈糊里糊涂,快80的人了,今年房本下来要过户才知道房子被卖了,老太太急得直坐地上哭。”
证人说
儿子儿媳作证老母不知情
张某夫妇以证人身份来到法庭。他们想要证实的是母亲确实不知情。
据张某讲,从2010年开始,因母亲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他们便将两套房都租了出去,带着老人另在外租了一套三居室。2012年,他们通过侄子汤某联系中介,准备将老人名下的房产出售。
“我们确实是没跟老人说。我们也不懂,就想着是为赡养老人。签合同的时候我们也一直在强调,房子是老人的不是我们的,因为当时还没有拿到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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