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资产属性不同于商品房,政府的公租房管理局并不是公租房产的拥有者,公租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现金流的收支平衡,而非商品房投资与按揭贷款的还本付息。
城市最稀缺的是空间,所以房地产业经营的并不是房产,而是空间的货币化溢价。单位空间人均财富比较高的城市几乎都是中心城市,其中尤以金融中心[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城市为最。但由于财富存量和增量较高的城市,就业和投资机会也较多,人们的致富欲望就成为驱动城市房价上涨的力量,让穷人和富人一起涌入这些城市或区域。
穷人有梦,富人有钱,金钱和梦想在中心城市中相撞而形成欲望空间,我称之为“财富磁场”。财富的磁场效应让富人的奢华消费带动商品房市场整体上升,并逐渐形成豪宅天价与市场均价的分离。外来人口越多的城市,商品房的天价/均价比越高,二者对居民可支付能力的偏离度也越高,从而让住宅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早在1872年,恩格斯就在他的《论住宅问题》一书中写道:“一切历史时代的被剥削者,几乎都无例外地遭受到住宅缺乏的威胁。”恩格斯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社会革命。
今天人们不再选择用革命来解决住宅问题,取而代之的是两种模式:其一是“合理房价”,其二是“劫富济贫”。相比之下,似乎前者更加“合理”,而我建议的后者却被一些人视为“歪理邪说”。然而在实践中,多数国家和城市却通过我理解的“劫富济贫”政策实现了“合理房价”。全球各国主流城市最普遍的实践是用“豪宅补公租房”,在住宅供给双轨制的政策体系中实现了“居者住其屋(拥有或租住)”。中国也不例外,已有多个城市成功推行了“保障房配建”的双轨制,简称为“三高”:一“轨”是商品房市场驱动高地价和高房价,另一“轨”是高配建的保障房使穷人能够在主城区内与富人分享稀缺的城市空间和致富机会。
在“三高”的住宅体系中,关键问题是如何确定公租房的合理租金?在这里我们分析两个案例:其一是北京的市场租金的九折,每平方米租金30~46元;其二是重庆的市场租金的六折,每平方米租金10~12元。从租房者的角度看,显然六折的租价更合理,有谁会贪图10%的便宜价而给自己贴上“被保障者”的标签呢?且不论北京政府是怎么算的账,重庆的算法简明扼要,即公租房的租金支付贷款利息。重庆公租房管理局的资料显示,重庆首个公租房小区——民心佳园总投资约32亿元,30%财政,25%公积金,45%银行贷款。建成后计算每平方米分摊贷款利息10元,恰等于该区每平方米租金10元,约为同区同等住宅市场租金的50%~60%。
人们自然要问:财政和公积金怎么办?银行贷款谁还呢?答案很简单,桥归桥,路归路,投资归本金,土地归财政,利息归租金。土地财政是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高地价和高房价以及由此产生的高税费理应与穷人分享,公租房的土地和房产还有溢价,此外还有该社区配建的商业地产增值和经营性现金流。所以,北京的九折和重庆的六折都不是计算合理租金的基数,关键是公租房属于“公产”,土地财政和公积金都是“公产”,政府从土地拍卖和商品房税费中获得的收入本来就含有穷人的份额。确定公租房合理租金的主要因素有二:其一是银行贷款率,其二是每平方米分摊的利息。由此推论,若以平均贷款率50%左右计算,北京和重庆的公租房租金率应很接近,绝不应有超过3倍的差距。
公租房的资产属性不同于商品房,政府的公租房管理局并不是公租房产的拥有者,公租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现金流的收支平衡,而非商品房投资与按揭贷款的还本付息。如果我的上述理论成立,敬请北京市政府接受,尽快调整其不合理的公租房租金并改善公租房的合规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