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平潭综合实验区绿化建设导则(试行)》已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打造成海峡西岸环境优美的幸福宜居岛。
《导则》指出,至2015年平潭人均公用绿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初步建成具有海岛自然特色的省级园林城市。争取在2018年以前初步建成一个滨海植物园,收集保存适宜平潭的园林植物800种~1000种。
《导则》要求,滨海绿带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50米;快速路、环岛路每侧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30米;片区主干道(连山通海的主干道)两侧绿地宽度应不小于20米;一般主干路每侧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10米。
据介绍,平潭主要受东北季风影响,东北方向海岸带应采用由透风林到半透风林再到不透风林形成一组防风林带,至少应设置5层防风林带,每条林带的宽度不应小于10米,并且距城市中心区越近,林带要求越宽。
人行道应规划保留足够的宽度用以建设林荫道,主干道种植2排~3排行道树,次干道种植1排~2排行道树。
居住区绿地应满足冬日阳光和夏季遮阴的要求,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的比例为1∶1~1∶2。
村镇绿化应以乡土植物为主,外来植物为辅;经济植物为主,纯观赏性植物为辅。《导则》明确,根据平潭特点,绿化植物以生态量大的乔木和大灌木为主,乔灌草相结合;基调树种为木麻黄、台湾相思、银海枣、南洋杉和高山榕;推荐区树为刺桐和高山榕;推荐区花为三角梅和平潭水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