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福州市城区五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其中:
1、宗地2013-05号地块竞买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金8亿元以上(含8亿元),具有一级开发资质的上市房地产企业。竞买人应单独申请、独立开发,不得以挂靠方式竞买;(2)竞买人(包括其控股子公司)须于境内特大城市(北上广深)开发完成单一的商业、写字楼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且自持并运营3年以上的上述物业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
2.宗地2013-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在福建省注册、2012年度被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为“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的法人。
3.宗地2013-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获得省级政府驻闽在榕办事机构(厅级)及省级驻榕商会同时授权竞买该幅地块的法人单位。
4.宗地2013-09号地块竞买人必须承诺引进安缦酒店品牌,并与酒店方面签订合作协议作为报名条件。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17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7月17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为2013年7月9日至7月19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其中2013年7月19日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得人分三期(比例各为50%、20%、3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20日、180日内支付。
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0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得人分三期(比例各为50%、20%、3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20日、180日内支付。
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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