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顺华乌龙江大区楼落差过低续:整改景观并赔偿

house.fjsen.com        2013-06-07 08:3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号楼周边的绿化已被整改,部分绿化树被移走。(业主供图)

整改前的绿化严重影响了1楼住户的采光(3月26日拍摄)

东南网6月6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闽侯县顺华·乌龙江大区6号楼1楼的业主怀疑自己购买的商品房未按图纸施工,导致了首层楼地面与小区道路的落差变小,开发商承认,在小区景观改造时调高了6号楼入口处道路标高。闽侯县建设局曾表态,倘若双方协商不成,将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本网对此进行了追踪报道。经过半年的拉剧,双方达成了协议,开发商要求景观公司对小区景观进行整改,并向每户业主作出赔偿。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