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左右,急于租房的陈先生在租房网上与一名发贴自称有房出租的男子取得了联系,而后双方约定在三叉街某酒店大堂内见面。碰面后,对方自称姓林,随后陈先生提出要先看房子的要求,对方遂带着陈先生到了三叉街某小区。
在陈先生对房子基本满意并提出签定合同的要求后,对方男子以酒店环境比较好为由,又将陈先生带到了酒店大堂,并与陈先生签定了所谓的租房合同,随后,陈先生按合同要求交纳了二个月房租共计3400做为押金。第二天,陈先生与两位同事就搬进了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子。
相安无事过了近一周,6月3日一大早,还在睡梦中的陈先生被开门声吵醒,打开卧室后,其发现一名陌生中年男子(经查为该套房房东林某)带着一男一女正站在客厅内愣神,陈先生正准备喝问其干什么,想不到对方率先发难:你们是谁,怎么住进来的?陈先生被问的一头雾水,在一问一答中,对方自称也是这套房子的房东,这下陈先生就纳闷了:自己租在这的事情,上次那个房东难道没有告诉他吗?
随后,陈先生向对方讲述了事件的经过,并仔细描述了与其签定合同男子的特征,林某听罢惊呼:你们说的男子就是之前租在这套房里的,就在5月25日我与其的租房合同刚刚到期,他不是搬走了,怎么自作主张把我的房子租给了别人?
原来,原先承租在套房里的是张某,其在25日退租后房东林某一直未到套房查看,6月3日其带着欲租房的一男一女前来看房时发现自己的房子里居然已经有人居住。随后,陈先生与房东林某一核实,发现可能是之前的一个张姓租客在退租后私自打磨了房间钥匙,随后又以房东的名义将房子租给了陈先生,从中诈骗了陈先生二个月的房租押金3400元,而毫不知情的陈先生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被骗了3400元不说,搬家的费用又去不了少。
随后,原本要求陈先生一定要搬离的林某在警方的协调下,同时陈先生继续租住在该套房内,并又缴交了3400元的押金,重新签定了租房合同。目前,陈先生被诈骗一案警方已介入调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网络租、购房时一定要谨慎,应在核实对方身份后再进行交易,特别是在过程中存在疑点时,应认真核实,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建议租、购房的市民尽量到有资质的房产中介进行交易,以保障自身权益。
(福州新闻网记者徐匆通讯员林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