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本县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6月15日至2013年06月28日到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地产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6月15日至2013年06月28日到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地产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2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6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六楼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09-A号地块:2013年06月19日08时00分至2013年07月03日09时30分;
201309-B号地块:2013年06月19日08时00分至2013年07月03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①应在A地块内沿梅溪路第一或第二排建设独立的安置房,配建面积约6000㎡,层数控制十八层以下,建成后无偿提供给出让人用作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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