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鹤林新城小区某号楼前,一辆深蓝色小车停在楼下,被装有鸡骨头的白色垃圾袋砸中;并排的一辆浅蓝色小车,顶部有数个荔枝壳。
2012年9月中旬,茶会小区某号楼旁的绿化带上,一辆黑色轿车因遭高空抛物,车顶天窗被砸出一个洞。由于绿化带两侧都有业主在装修,时不时有砖块往下掉。个别住户还会往楼下丢垃圾。现在没有目击者,车主没能找到肇事者。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对这样的“景象”不会陌生,低层住户的屋顶上、住宅楼之间的夹缝中布满五颜六色的塑料袋和各式各样的垃圾。这种从来不考虑别人处境和感受的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丢弃生活垃圾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区管理等规定,定点倾倒垃圾,不可随意抛撒垃圾,更不能高空抛撒垃圾。高楼抛物扔掉了道德,扔掉了文明。
案例点睛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在市区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核、烟蒂、纸屑和抛撒各种废弃物;违者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市市容局提醒,高楼抛撒垃圾,严重破坏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并危及公共安全,轻者会被行政处罚,赔偿损失,重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日报记者程仁山通讯员黄培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