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关于设计变更的补充
补充协议中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
网友王女士(化名)在烟台开发区中建悦海和园买的房子就要签购房合同了,但她十分犹豫要不要签,因为已签过合同的业主说中建悦海和园的购房合同太黑了,补充协议与合同反着来。
王女士陷入两难境地,若不签合同前
期所交的房款中建不退房号不留,若签合同则要接受中建的霸王条款,她通过本网的热线QQ群(137903439)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不签购房合同已交房款恐打水漂
王女士在中建悦海和园交了定金,下个月就要签购房合同了。她听已经签过合同的业主说,中建的购房合同很“黑”,尤其是附加的补充协议,很多条款对业主不利,甚至完全与购房合同的条款反着来。
“补充协议里说,开发商改变小区规划可以不通知业主,还有面积误差在1%以内的不予追究,也就是说100平米的房子面积少了1平米,开发商不用退钱。”王女士觉得这些条款太霸道,不想签合同,又担心中建已交的房款打了水漂。原来在当初买房交钱时,中建悦海和园让王女士签了一份协议,注明到期不签合同不退房款、不保留房号。
“当初买房时本来不是十分满意,中建的销售经理说房子盖好如果不满意他可以帮忙卖掉,当我去找这位销售经理要卖房时,中建说他已经调走了。”没有了口头保证帮助卖房的销售经理,中建的协议又十分霸气,王女士担心不签合同已交的房款会退不回来,可是去签购房合同,又觉得合同附加的补充协议条款实在太坑人。
“协议中说如果交钱晚了要按万分之五扣除违约金,但是中建交房晚了违约金的比例才万分之0.1,实在想不到中建这么大的开发商在合同上会这么欺负人。”王女士实在不想因为买房买出一堆的麻烦来,她希望有明白人来支招,到底该不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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