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二:
争议土地早规划建公用设施?
在进行实体审理时,双方更是辩论激烈。
业主当庭提交照片,向法官说明涉案的2445平方米土地原来是小区的绿化带、停车场,2012年被围蔽后,现在已经开始挖土打桩。而这2445平方米土地与小区北边原来空置的土地连成一片,将建设一栋28层,一栋30层高的楼房。
赵琼则列举了一系列的规划文件来说明涉案土地本来就是归开发商所有:2007年5月8日,市规划局批复同意对2445平方米土地(即涉案地块)办理分割选址手续;同一天,该局批复同意将恒信花园B区北边的7638平方米地块,变更为商品住宅转居住用地(商住)功能。
“规划部门只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批,对于物权到底由谁来享有,他没有这个审查的权力”,殷玲指出,这些文件恰恰说明,开发商是如何一步一步把属于业主共有的土地划到自己名下。殷玲说,恒信花园B区在2005年出售完毕后,开发商城南公司就不应再享有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开发商利用2005年~2008年还没有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机会,利用非法手段把小区内2445平方米土地从规划中分离出来,并办理单独的土地证。“这一系列行为都是侵权行为。”“小区已经开发完毕了,他还有何权力报请规划局变更规划?”
对于这样的质疑,赵琼也立马回击,她说小区的绿化地也不能说明就已经是业主共有的土地,恒信花园B区是分期开发,当时还没有开发完成,换句话说,小区业主根本没有为这2445平方米买单。(记者胡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