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内容涉嫌虚假陈述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从东方海岸售楼处证实,2007年土地出让后一直未动工。
2007年出让的地块,虽然中间经历了所有权的转让,但至今已近6年,从领出施工许可证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四个月,滨江集团2012年年报中首次将预计竣工时间推迟两年到2016年,是否跟延期开工有关?记者致电滨江集团董秘李渊,被告知项目已经在开工,竣工时间只是一个计划。李渊还反问记者,未开工的消息是哪里得来的?
根据国土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简称53号令)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都可认定为闲置土地。且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对于国土部的规定,淳安县国土局未就东方海岸项目作出回应,该局办公室主任甚至拒绝透露自己姓名和办公室电话。
而记者事后再次电话采访淳安城建局朱主任,朱主任解释说滨江集团申报的是暂停施工,所以停工不计时间长短,当初是督促过滨江集团开工,另外具体的不记得了。
著名证券市场维权律师宋一欣认为,明明没有开工,年报里却说开工,作为上市公司的滨江集团和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岸公司都涉嫌虚假陈述,建议监管部门查处。
就在截稿前,记者获悉滨江集团已于5月16日举行了项目开工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