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下二手房原房主说再过两个月搬 买主可急坏了

house.fjsen.com        2013-05-15 11:0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5日讯(栏目主持陈超)合同签了,房子买了,这搬进去住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吧?李先生也是这么想的,可现实却给了他狠狠一巴掌。原来,李先生最近在福州梁厝路一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可一切手续搞定时他却发现,要想住进自己的房子可没那么容易。

李先生说自己是今年1月初看的房。1月底,李先生和中介、原房主三方签下合同,开始办购房的手续。到了5月份,购房手续基本办完了。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原房主应该在5月9日前搬出房子。可5月9日,当李先生兴冲冲来到新房时,却傻了眼,“原房主还在里面住着,一点也没有要搬的意思。”这可把李先生急坏了,李先生说他是外地人,现在在外面租房住,而租约6月份就要到期了。

但面对李先生的质问,原房主打起了马虎眼,说可能再过两个月搬。李先生很生气,却不敢直说,因为按照合同约定,房子里的空调等是留给李先生的,“要是惹恼了原房主,走之前把这些家具都弄坏可就完了”。目前,两人谈妥,原房主再过一个星期就搬走。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