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10月出台的《委托自来水公司代征居民住户垃圾处理费》方案,无物业管理小区的居民每户每月收取9元垃圾处理费,有物业管理小区的居民每月收取6元,均由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代收。今年的3月13日业主王先生代表小区众业主,拿着《水费备款通知单》向记者反映,从2012年12月开始芍园公寓的175户居民就按照每月9元的无物业小区标准在水费中被扣走垃圾处理费,而芍园公寓由福州永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已经8年了。据此情况记者展开调查,次日本报刊登了《芍园公寓垃圾处理费无故上涨》。
时间过去了两个月,近几天新的《水费备款通知单》又塞进了各栋大门口的塑料袋里,细心的业主发现垃圾处理费依旧是每户9元。“已经两个月了,当时说打报告就能尽快解决的明显错款程序要走这么久吗?”业主张先生等几名业主表示。
据柳河社区张书记介绍,柳河社区于上月已将福州永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费用更改报告上报南街街道盖章后又还给了物业公司,最终要由物业公司上交福州市市容局环卫处收费科。随后,记者有联系到福州永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主任,他告诉记者,他于上月将申请报告上交到福州市市容局环卫处收费科,还没等到结果。下午4时许,记者致电福州市市容局环卫处收费科,工作人员经核实向记者反馈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于4月25日审核批准该报告,而居民现在看到的《水费备款通知单》抄表日期为4月20日,所以下月才能见到成效。
(本报记者韩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