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赤城公司原股东查询后发现,周某在成为公司股东前,用伪造的印章和资料,以及假的授权委托书,对外签订地块房产开发和施工合同,以及借债不还,导致公司先后四次被告上了法庭。
周某担心事情败露,又设法让法院把原本该送给被告赤城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的传票送到了他那里。他继续以赤城公司委托的负责人身份,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而这四次输了的官司,直到庭审结束,作为真正被告的赤城公司及该公司原股东都不知情。
【败露】
涉嫌伪造印章被诉
债务纠纷另案审理
案发后,经溧水公安侦查,目前初步认定周某在成为赤城公司股东前,就以伪造的赤城公司印章、虚假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原赤城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方式冒用公司法人代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骗取多个个人及企业法人的财物,数额高达30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占为己有,直到案发后,也没归还。
目前,溧水检察院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向当地法院起诉周某,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对此,赤城公司的代理律师,江苏淳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玉良称,周某一系列行为已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此前溧水县人民法院以民事纠纷审理的涉及周某伪造赤城公司印章欠下债务的案子,不久前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提审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