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征收8.68公顷土地 南台岛北部建设用地获批

house.fjsen.com        2013-05-03 10:55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2日获悉,市政府同意将位于仓山区南台岛北部,三环路以南,福建农林大学北侧,面积为141301平方米(合211.9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给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住宅用地。

此外,闽清县坂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批,合计批准使用集体土地4.0711公顷,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福清市新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批,合计批准使用集体土地3.0043公顷,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据悉,我市将征收8.6856公顷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中晋安区宦溪镇垅头村7.0152公顷、湖山村1.6704公顷。补偿标准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60万元/公顷补偿。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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