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竞买人具有成功建设和运营管理15万平方米以上的全国著名高等院校(以985工程大学名单为准)所属大型科技园区的管理经验;具有投资运营4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经验。
2、申请竞买人必须提供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和闽侯县住建局审核通过的四宗地块的初步设计方案,方可报名竞买。3、申请竞买人在摘牌后一个月内须在福州高新区内注册一家公司,且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中标明的注册资金必须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申请竞买人承诺建成后的科技园区引进一家以上著名高等院校(985工程大学名单为准)所属研究机构。5、申请竞买人应提供建成后的科技园招商方案,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核,产业类别与投资强度不符合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不得准入。上述资质条件需经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确认后方可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5月06日至2013年05月29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四楼打印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5月17日至2013年05月29日到闽侯县矿产交易中心(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5月2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闽侯县政府会议中心一楼第一会议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宗地2013挂3号号地块:2013年05月17日08时00分至201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宗地2013挂4号号地块:2013年05月17日08时00分至201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宗地2013挂5号号地块:2013年05月17日08时00分至201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宗地2013挂6号号地块:2013年05月17日08时00分至201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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