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纠风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2013年保障性住房纠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实行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流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六公开”。
《方案》明确,各市、县(区)必须在5月底前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和形式,按时公开分配信息,全程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市、县(区)政府要在5月底前建立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并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时限、规范准入审核。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健全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衔接机制。
《方案》指出,要积极探索住房分类保障做法,优先解决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特定群体的住房困难。要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政策。各设区市应于6月底前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明确准入条件和分配办法,将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已出台办法的地方,应尽快启动申请、受理、分配等相关工作。
今年,我省还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和资金使用、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骗租骗购、利用职权侵占闲置保障性住房,以及变相福利分房、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等问题;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福州日报记者祁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