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轮调控能否见效、严格征收二手房交易个税是抑制二手房价还是推涨新建住宅价格,这样的争论,自调控政策落地之日起,就没有停止过。笔者以为,房价之所以出现越调越涨的增长模式,并不是因为房地产调控缺少顶层设计,而是调控政策中罕有长效调控手段,缺少切实有效的落实细则。
自2003年以来,房地产调控陆续进行了几次,然而,短期化的调控政策带来的是房价报复性反弹,形成了“越调越涨”的怪圈。而调控政策频繁多变,也会带来市场剧烈波动,从而影响正常的投资和消费。因此,房地产调控的方向在于坚持调控不动摇,同时尽快建立一个有利于房地产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自2010年开启的这轮调控,已经意识到需要从源头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要重新理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就需要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
房产税的试点扩大一直备受关注。对此,笔者认为,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完善是房产税试点扩大的基础。一直以来,房产税作为持有环节的税赋与购买时缴纳的税款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难以解决,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完善,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之一。
交易税的从严,被看做是房地产调控立竿见影的重要方法。然而,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税的征收标准问题,成为多省市地方版调控细则共同回避的“雷区”。各省市极为“默契”的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税征收问题选择绕路而行,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避免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重税冲击当地房地产市场,影响土地市场交易,造成地方财政收入波动。香港政府为抑制楼市过热就采取了重税手段,其效果是二手住宅交易量骤然下降。因此,对于楼市交易过程中的重税,地方政府不得不“小心翼翼”。其次,重税可能重挫二手住宅价格,造成信贷风险也是地方政府的担忧。
财政部虽然多次对房地产税费改革做出了方向性的表态,但是始终没有见到讨论的具体细节。
目前,房地产调控的基调依旧不变,但用信贷等手段替代行政政策的思路初现端倪。调控也好、税收政策也罢,所有的措施都旨在厘清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当各项制度都相对完备之时,何愁房地产市场运行不健康。(证券日报伊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