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规,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想在厦门买房的群体,基本不会超出305万人的范畴。
海西晨报讯(记者樊娟)最近厦门版“国五条”细则出台,挡住了“补缴社保证明购房”这条道,让不少真正在厦门工作的购房者的压力稍微减轻了一些。据记者了解,根据厦门地税的统计数据,厦门全市社保参保总人数截至2012年年底为305万人。在“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这条规定实施后,真正在厦门居住和生活的人将“不用再与全国人民抢房”。
在厦门版“国五条”细则生效后,新开盘的楼盘现场,一些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外地购房者被取消了购房资格。对此,部分本地购房者感到压力有所减轻。
在一家培训机构任教的洪老师,半年来都在为孩子的学区房忙碌。她说,自己户口在宁德,但在厦门工作了五年多了,都有缴社保医保,算是半个厦门人。在厦门“国五条”新限购令生效前,她是跟全省甚至是全国人民抢房,一套房子上午看好,晚上要交订金就没了,她碰到的买家大部分是来自省内周边地区的。“现在好一点了,我们是跟在厦门工作和生活的人拼买房,压力轻了不少。”她说。
来自厦门地税部门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厦门陆续将城乡居民、未成年人等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形成医疗保险全民覆盖。2010年厦门将城乡居民纳入养老保险,形成了企业职工、独立个人、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退休金制度为一体的养老保险全民覆盖,率先在全国实现养老医疗全覆盖。地税局不断完善征缴管理办法,优化缴费服务,扩大参保面,全市社保参保总人数2012年已达305万人,全市参保覆盖率达84.48%,此参保覆盖率居福建之首全国领先。
按照厦门版“国五条”细则规定,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因此,想在厦门买房的群体,基本不会超出这305万人的范畴。而且,这当中还要剔除“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这样,符合购房条件的本地“刚需族”,不管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面临的竞争压力比过去都要小很多。当然,对于急于去库存的开发商以及手中囤积房子的炒房客来说,这不是个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