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8日讯还没等来交房,却先等来“催账”。
去年12月,惠安的王先生在惠安县城的君临世纪楼盘买下一套房,当时,按照购房合同交齐了总购房款30%的首付款。但今年春节后,王先生却被开发商泉州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亿地产”)告知,需再补交20%的首付款。与此同时,王先生发现,自己与银行签的房贷合同上,“借款金额”一项被修改,金额变少了。
与王先生情况相类似的该楼盘业主共有22户,皆为首套购房。
目前,华亿地产仍在与银行方协商解决办法,但无法拿出解决时间表。
业主:合同被修改首付提两成
王先生等22户首套购房业主,购房面积从40多平方米至100多平方米不等,业主们都是根据购房合同所约定的,交齐了总购房款30%的首付款。
君临世纪楼盘的房贷办理,随后由开发商指定的某银行惠安支行所办理。王先生说,今年1月7日,他接到该银行通知,签下贷款合同,“当时,银行经理拿出合同,叫我按手印,签名字,我都照做了,没细看合同内容。”
王先生说,1周后,他又接到银行通知,称“放款成功”,王先生像上次一样,前往签字确认,但“未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春节后,王先生从华亿地产处得知,银行对该楼盘的贷款仅“批下来50%”,要想拿到房子,需补交20%首付款。此时,王先生才发现,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借款金额被修改了,金额变少,并盖上了某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印章,自己已交了3个月的按揭金额也不对,至此时,王先生仍未拿到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像王先生这种情况的业主共有22户,大多是与银行签下贷款合同后10天左右,被告知“贷款只批下50%”,需补交20%首付款。
开发商:三个解决方案正与银行协商
“整个惠安都是贷款70%,当时没想到会这样。”昨日,华亿地产负责该楼盘的陈经理说,这22名业主是该楼盘指定银行作为房贷办理银行后首批客户,签下的都是30%首付款的购房合同。后来,因君临世纪楼盘土地性质为“国家划拨地”,根据政策,银行“只批下50%的贷款”。
陈经理说,这22户业主的尾款从2万至14万元不等,华亿地产目前提出3种解决方案,正与银行方协调沟通。
一是开发商一定程度的让利,减少业主一定数量尾款;二是与银行协商,银行、开发商、业主签订三方协议,将20%首付款尾款重新“另贷一笔”的可能,该方案按揭利息与贷款70%相同,但该方案需报该银行总行批准;三是由开发商协调,业主从银行办出一张2年期、可贷款总购房款10%金额作为装修资金的信用卡,利息更低,但需一定手续费,剩余10%尾款缺口,由业主自付。
一些业主反映,拿不到购房合同,要求马上交房。对此,陈经理许诺,近期会将合同复印交给业主,根据购房合同约定,该批业主的交房期限在2014年年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