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并投入试运行。新系统缩短了业务数据记账时间,优化了提取、贷款等业务流程,拓宽了短信等服务手段。由于厦门建行同步完成了新系统的对接改造,公积金中心新系统的多项便民功能将率先在厦门建行实现。今年底前,厦门农行、工行、中行和兴业银行也将陆续实现与新系统的对接。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
自动转同名储蓄卡
原来职工到公积金中心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需持经审核盖章的提取申请表和身份证,到经办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新系统运行后,只要职工提交本市银行的本人同名储蓄卡,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T日),经办银行将按照公积金中心的电子授权指令,直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于T+1日转账到其储蓄卡内,并短信提示,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今后,除按年还贷和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外,85%以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均可实现自动转卡功能。
外地户口离厦职工
提取公积金更便利
据介绍,新系统运行后,实现了与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房地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共享,对多项提取材料进行了简化。例如,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是否为外地户籍进行核实,职工不需要再提交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不需要再提交代办的公证委托书。不过,为了确保资金安全,他人只是代办提取审核手续,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仍转入其本人的储蓄卡内。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下半年公积金中心还将依托系统升级的优势,试行外地户口离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审核业务,该项业务全程通过网络受理和审核,实现无纸化办公。
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家庭发生福建省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患者可以是本人、配偶、子女或双方父母,本人及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家庭生活的严重困难。职工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到损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退休证尚未办理的,凭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即可办理提取手续等。
另据了解,新系统运行后,采取银行端受理录入,通过电子扫描图像信息传递给公积金中心,中心通过自动审批机制的引入,实现贷款审批无纸化办公,将大大提高审批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