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版的“新国五条”今日起实施 限购措施升级

house.fjsen.com        2013-04-03 15:0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推“限价房”,把外来工纳入住房保障】

加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管理,适时推出“限房价、竞地价”的商品住房项目。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按“开工一批、储备一批”滚动开发原则有序推进建设,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计划任务。2013年底前,要把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盯紧房价,单价太离谱不予销售备案】

对商品住房预售方案进行预审,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捂盘惜售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应视情约谈、限期整改,直至暂停网上签约备案。

【设专门机构,严查教唆骗购等行为】

成立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整治小组,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集中整治,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在网上签约资格、土地竞买等方面依法给予处罚和限制。重点查处房产中介机构和房产经纪人员教唆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规避限购措施、骗取购房资格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经纪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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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版“国五条”限购升级全文近3000字,堪称目前国内最长的地方细则

海西晨报讯(记者钱玲玲)昨晚,备受关注的厦门版“国五条”正式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记者常海军摄

记者注意到,厦门市对于贯彻“国五条”的实施意见共有8条,市民普遍关注的二手房交易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限购政策等均有了明确的落地政策。从政策上看,厦门版“国五条”可谓十分严厉。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增加有效供应,防止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确保2013年全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补缴个税社保不能买房

《实施意见》明确了厦门将继续实行住房限购政策,限购范围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实施时间为本文件发布次日(即4月3日)起。

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解读:与此前的限购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限购政策显然更加严格,首次增加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这一条款,并将此前规定的“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升级为“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堵住了可能出现的人为制造虚假购房资格的漏洞。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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