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导做客"政风行风热线",为市民解答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政策问题,并听取市民关于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保障房问题
市民:今年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
嘉宾:廉租住房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②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③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④家庭财产9.5万元以下(含);⑤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
此外,申请人家庭成员中已领取市属国有企业住房工龄补贴的,必须同步提出退还住房工龄补贴的申请;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①小点的户籍条件限制;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申请人选择实物配租的,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
市民: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
嘉宾:家庭年收入7.8万元以下(含)、家庭财产47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①具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③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自进编当月起算至申请时未满5年)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市民:今年的保障房如何申请?
嘉宾:目前,我们正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镇)加紧开展申请办理前期准备工作,工作正式启动前夕我们将通过报纸、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按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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