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建设局工作人员正在查看6#楼周边环境
当天下午,闽侯县建设局几名工作人员还对6#楼周边进行了实地查看,闽侯县建设局建筑房地产业管理科林科长观察发现楼层周边的景观堆土确实过高。在现场协调会上,林科长称,6#楼地面标高肯定有错,开发商为了小区整体的景观更改了地面标高,他同时认为,小区的景观规划不能影响住户的生活。
“不可能在窗口种很大的一颗树,采光怎么办?堆坡也要看实际情况,因为6#楼的标高设计已经比其它楼层低了,应该要考虑实际怎么调整,比如对苗木做一些调整等。对房子出现的一些瑕疵也要进行修复。”林科长说。
业主代表何先生提出,开发商应对6#楼周边的绿化进行局部的整改,完善大楼周边的排水系统,以及对建筑出现的一些小瑕疵进行修复,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开发商方面经过协商提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将6#楼北面的道路按设计图降到7.9和8.15,南面的绿化在二米范围内做适当的整改,并完善排水设施,不给予经济补偿。第二种方案是,仅对6#楼南面的绿化进行适当的整改,完善排水设施,免收业主两年的物业费,在购买小区车位时给予1万多元的优惠。当天下午,双方就补偿的金额无法达到一致。
“按图纸整改,就会造成6#楼进出要先下坡后上坡,这只能说明小区的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整体规划,各楼层的标高不一样,但外面景观却要一致,这对标高较低的楼层来说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就像住在半‘地下室’。”业主对小区的规划提出了质疑。
今日下午,闽侯县建设局反馈称,目前开发商只愿意在局部整改的情况下,赔偿每户业主2万元,而2万元将用于抵消办理房产证的1万多元费用以及物业费。业主并没有接受开发商的这一赔偿标准。闽侯县建设局表示,倘若双方仍然协商不成功,该局将对开发商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于事件的进展,本网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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