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房东继续寻找买家,实在是迫不得已。作为交换条件,到时候万一要征收20%所得税,我选择退出的话,房东也不会追究我的责任。”江先生说,当时他自认为是找到了一条万全之策。
卖房是否征税心里没底
相比买房,江先生卖房过程心里更加没底。房子挂出去了,可是市场反响似乎不是很妙,中介回应说还没有意向客户。“照现在的情况看来,估计月底之前这套房子不太可能卖出去。我也实在不想因为急卖而降低价格。”江先生说,他已经做好了杭州实施新政之后才卖房成功的心理准备。
根据过去的有关规定,如果是出售家庭唯一的房产且持有时间超过5年,无须征收20%个人所得税。因此一开始江先生对于房子是否能够赶在新政落地之前卖出,不是特别在意。他这套房子是2007年买进的,已经超过5年。
不过江先生后来越想越担心。因为买房合同已经签了,到时候过完户可要是自己的房子还是没卖出,以后再成交的话,20%的个人所得税就一定跑不了。江先生算了一笔账,个人所得税足足有10多万元。虽说按照市场惯例这笔钱要由买家承担,但是有了税之后就势必会影响成交价。同等情况下,没有税的房子能卖出更高价,谁都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而更让江先生忐忑不安的是,他与房东签下购房合同之后,理论上说他已经拥有两套房产。签完购房合同之后再去卖房,这还算不算是家庭唯一房产,杭州实施细则出台之前,没人能够给出准确答案。
对于江先生提出的这一疑问,记者也特意咨询了杭州市房产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现在购房合同都实行网签,只要是签了合同,相关信息就会传送到档案馆。江先生的这种情况,按照目前的政策是要算两套房。至于他卖房要不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得根据杭州的实施细则。”对方说。
其实像江先生这样有换房需求的市民,“先卖后买”肯定要比“先买后卖”少很多麻烦。尤其是杭州实施新政之后,同样是换房,“先卖后买”要比“先买后卖”省下好多税。
为避所得税“自买自卖”
杭州二手房交易量近期暴涨,除了众多抢搭末班车的真实购房需求之外,一些多房家庭为了规避所得税而“自买自卖”,也是成交量暴涨的原因之一。
“我妈妈的户口已经迁到杭州,我把自己前几年买的房子过户给她,是否可行?”上周,王女士向本报记者咨询房子过户的事情。其实她真实的意图是,房子近期不打算卖,可是几年之后还是会出手,于是就想到把房子过户给她妈妈,规避所得税的风险。
“我现在一共有3套房子,想过户给我妈妈的这套房子是翠苑二区的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房,2005年买来的时候是40万元,现在要是卖的话差不多可以卖100万元。不过我暂时并不想卖房,想等几年再说。可是一想到过几年再卖房就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听朋友说可以想办法过户给亲人,就可以巧妙避税。”王女士说。
王女士的操作方法很简单,和她妈妈签订购房合同,以约定的价格成交。当然这其实只是自买自卖,她妈妈并没有向王女士支付购房款。若干年以后王女士想卖房,就可以她妈妈的名义卖房,因为她妈妈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当然,王女士的这套房子过户给她妈妈,会产生房屋总价1%的契税,但是与20%的个人所得税相比显然只是一个零头。
记者了解到,近期东方润园等豪宅成交明显放量,“自买自卖”占了很高比例。像东方润园这样的豪宅,若根据新政执行,一套房子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很可能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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