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人均面积还是以家庭拥有套数征税?
贾康:按套数或人均面积扣除都是可以考虑的方案。但是按人均面积存在管理上的麻烦,就是人口出现变化怎么办。
王小广:在中国只能以套数为标准,不能以面积,用面积又复杂了。中国住房政策的核心应该是“一户一套住房”,第一套住房享受最优惠待遇,第二套和以上就与第一套享受的待遇有很大差别。
但不用在意第一套是别墅还是普通住宅,不让富人住大房子是没有道理的,没有绝对的公平,要给大家改善住房的空间。
倪建达:应该按家庭套数征税。
赵忠秀:为起到调控的短期目的,应该以套数征税。从长期制度性建设来讲,应该以人均面积计算(予以一定的扣除额,按不同地区有所差别)。
黄建中:两个结合起来更好,但可以以人均面积为主。
五、只针对高档住宅征税还是所有住宅都将征税?
贾康:房产税改革应该是坚持只调节高端,若放弃这一要领,实际上改革就无法进行。
王小广:就是一户一套房,多出的就征税,不需要区分高档住宅还是普通住宅。
倪建达:只针对高档住房。
赵忠秀:针对高档住宅比较得民心,若针对所有住宅会引起民怨,除非对第一套住房免征。
黄建中:有差别的税率,高档房肯定要高一些,普通房可以低一些甚至不征收,大多数人不应该再增加税收负担。
六、房产税将最终取代土地出让金还是会两者并行?
贾康:土地使用费是地租,在原理上,是国家依据土地终极所有权的经济权利,成为地租的收取者。但是在地皮之上的不动产包括消费住房在保有环节的税收,其原理上所相关的权力是政治权力,即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凭借政治权力,在立法授权下强制地征税调节。
这两者之间是可以并行不悖、合理协调的,不是非此即彼、二者只能取其一的关系。问题的关键不是重复不重复,而在于重复搭配得合理不合理。“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至于具体启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的话,可以考虑采取“老地老办法、新地[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新办法”区别对待,在税负上作出必要的差异化,调节“出让金生成机制”前后变化带来的价位差。(引自《中国企业报》对贾康的专访)
王小广:两者没有关系。70年产权等于一次性交了,其实是很少的,如果交了房产税是可以退回或抵扣的。
倪建达:两者并行。
赵忠秀:房产税是长期目标取向,并且要修改70年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短期内征收土地出让金在技术上可行。
黄建中:大的方向是要用房产税来取代土地出让金,我们国家的存量房是很大的,特别是一线城市二手房的数量已经超过一手房的数量,土地出让金从长远来看,肯定是难以为继的。我们国家的存量房数量还是很大的,而且其中空置房也不少。
七、是按统一税率还是累进税率征税?
贾康:按统一税率还是累进税率,应允许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所区别。
王小广:应该是累进的税率,就像个人所得税一样,是累进的。
倪建达:统一税率。
赵忠秀:统一税率便于操作,累进税率更加公平,但避税的动机明显。
黄建中:累进税率会更合理,这种税本来就是“劫富济贫”的一个税种,累进税率的房产税会是降房价的一种很有效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