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国五条”;紧接着,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以下简称“20%令”)出台,提出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国五条尚未在各地正式实施,但二手房已经中了“20%令”的枪,市场惊呼“承受不起”。
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目前已着手制定“新国五条”执行细则。如何保护合理的刚性需求,如何差别化征税,成为关注的焦点。
有专家建议,应把购房目的作为判断依据,按房产套数征税;还有人提出,按人均面积征税更合理。
不少观点颇具参考价值。
区别征税呼声高
“20%令”颁布以来,各地掀起了排队过户潮,希望在其正式实施前赶上末班车,北京、广州等地二手房网签量大幅上涨。
市场上有关“新国五条误伤刚性需求”的反馈声音响亮,住建部等部门作出回应,正着手制定包括“保护刚需”在内的执行细则。
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表示,住建部细化执行细则,是在弥补“一刀切”征收20%个税的弊端,因为“一刀切误伤了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容易导致房主将成本转嫁给买家,推高房价”。
对此,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吴翔华有不同理解,他认为征收20%个税并不是“一刀切”,问题在于未及时出台执行细则,引起了民众恐慌。在他看来,“20%令”旨在增强房产业主长期持有的决心,摊薄短期投机的利润。
谢逸枫预计,执行细则会对20%个税在执行时间上作出调整,还可能按照差别化原则征税。
有消息透露,执行细则除保留了“居住满5年且为唯一自住房产”出售免个税的“优惠政策”外,还有望按照售价、面积、购买年限等要素划定保护线,区别征收个税。
如何防“假离婚”?
“根据二手房面积的大小征不同的个税,更合理。”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表示,中小户型为普通住宅,更符合刚性需求,征税应该更少,应与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征税相区别。此外,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另两项区别——超过周围房价的1.2倍、容积率在1及1以下,也可作为区别征税的配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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