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上日程

house.fjsen.com        2013-03-12 09:41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介绍,包括他在内的学者,在2005年后就一直呼吁立法。但《物权法》只给出了一个框架,而没有具体细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难以实施。

目前,各登记机构都有自己的法律依据,例如林业部门对林地登记有《森林法》作为支撑,农业部门对草原进行登记有《草原法》作为依据,对农村承包土地进行登记有《农村土地承包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屋进行登记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由于部门之间难以协调,立法者在制定《物权法》时,为减少阻力、尽快通过,只能采取搁置争议、维持现有不动产登记格局的做法,导致现行《物权法》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没有突破。

尹田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物权法》中只是作为一个原则定下来。

历年全国“两会”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直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今年也不例外。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对《新法制报》说,其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贯彻落实物权法规定,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议》,建议落实《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尽快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将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事务和机构统一起来。

据张忠厚称,由于登记严重分散,信息不能得到全面披露,少数不法分子便利用这些弊端,将房、地分别抵押甚至分别转让。也有一些当事人将企业财产整体抵押之后,又将部分财产重复担保,使得担保权人在实现担保权时受到极大损失。

以房地产行业的不动产为例,出现一房多卖、重复抵押、保障房不公平分配、住房的家底不清等现象。

另有学者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形成的数据系统可以为反腐提供帮助。此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以人查房”,争议的焦点之一便是登记信息披露的范围问题。

推进难点:部门利益分割

即便利害分明,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进一直缓慢。推进难点之一,是部门利益分割。

尹田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当初在《物权法》中只是作为一个原则定下来,考虑到的就是部门之间的利益分割。

中国国土资源报2010年刊载的一篇报道称,初步统计,中国涉及不动产登记的部门和机构繁多,有近10个。

“光是土地登记就分很多家,林地由林业部登记,农村的承包地由农业部登记,沿海的滩涂由海洋局登记,还有一部分土地登记处于空白(状态)。没有统一的规则,又涉及部门利益,中央一直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来管。”王卫国说。

尹田也说,因为涉及部门之间行政权力的划分,部门各有各的利益,整个行政体制上没有完全统一起来,大多数地方不动产登记并没有完全统一。

房、地分开登记即是典型。财新网3月10日援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的观点称,“这涉及国土部门和住建部门的部门利益。土地和房屋登记分开进行时,两个系统各自积累了30万的员工。集中登记之后,这些人怎么办?一直没法解决。”据孙宪忠介绍,房地统一登记在一些大城市已有开展,但县一级基本没有推进。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必然是行政机关面对不该拥有的权力壮士断腕的过程,必然是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缩影。”求是理论网曾刊载文章称。

《新法制报》3月7日报道称,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四地已试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但仅限于“房、地登记机关统一”,其他不动产登记仍然在各部门。

“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定着物,甚至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应该属于不动产权力,都应该登记公示,而且登记机构都应该是一个机构。”尹田说。

此外,王卫国还提到,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需大量资金和人力的投入。

他预计,包括不动产信息联网、信息录入在内的整个系统建设,大约需要十亿元以上的投资。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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