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武汉、广州等城市上涨不足10%,岂不是还有涨价的政策空间。”武汉某大型房企销售总监姚泽伟回忆,2011年底房价上涨幅度明显加快,但因离目标值还很远,相关部门也就放松了监管。
配套政策或将加码
“控制目标或是一个具体的涨幅标准限制。”李国政预计,各地将陆续制定细则,对这一目标给出数字化规定,比如规定房价涨幅不能超过GDP增速、人均收入涨幅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认为,房价控制目标应考虑不同城市房价水平、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物价涨幅等综合因素。
李国政坦言,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出台更大的作用是稳定预期,“但各地或许会将房价控制目标细化分摊下去,实行月度控制。但是只有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才会更有动力去落实调控措施。”
张东说,在今年经济向好的背景下,若房地产市场调控有任何松缓,房价上涨势头将会乘机反弹。“在土地财政压力之下,地方政府变相放松调控的冲动仍存。切实执行房价控制目标和问责机制,将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约束,确保调控政策有效落实。”
张东认为,为了完成房价控制目标,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地方版调控措施,包括土地供应、预售监管、保障房供应等方面。“如果房价继续上行,有关方面还会进一步跟进,出台更加严厉的信贷、税收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记者徐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