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广网昨日报道,2月22日,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汇报会上指出,“要准确把握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复杂形势,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房地产调控,确保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
国土部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2月22日举行的会议,主要是响应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房地产调控的表态。
国土部强调“市场配置”保持正常地价形成机制
根据会上胡存智的表态,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参与者,“要树立房地产调控的共同责任意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多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同时主动与发改、规划建设、财税、金融、工商等部门建立联系,建立房地产调控信息共享机制,寻求共识,相互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具体到2013年的房地产调控,胡存智着重提到了“努力保持土地供应总量基本稳定”的五项措施:
一要保证充足的增量,在编制今年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要统筹考虑,提前安排;
二要快速释放存量,要加大工作力度,促其尽快形成住房上市;
三要继续加大盘活闲置地力度,按照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加大工作力度;
四要运用多种手段,均衡供地;
五要保持正常的地价形成机制,坚持通过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按供求规律保持土地供应总量,消除异常信号及波动,避免地价信号被利用,造成市场恐慌。
事实上,早有论者指出,2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看似没有太多新意,但在会后新闻稿的表述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内容:“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国五条”前所未有地强调供给,明确了住房用地供应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供地的硬性指标:“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