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2010年发布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的外地户籍人员纳入公租房供应对象。
但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认为,要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在2013年底前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在现实操作中仍存在很大难度,“因为很多城市保障房供应不足,连本地户籍人口都难以很好覆盖”。
谢逸枫表示,除了不断增加保障房建设数量之外,更重要的是解决分配制度的公平问题,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
限购令将扩容楼市调控阶段性收紧
一些房价上涨过快的“非限购城市”或将很快被戴上“限购”的“枷锁”。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这理论上意味着,未来限购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容。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新出台的“国五条”基本上是对原有政策的重申,但限购令的小范围“升级”,则意味着楼市调控在“定向宽松”中阶段性收紧。
限购令小范围升级
已在国内许多城市实施的“限购令”可谓是降房价最有力的武器。去年下半年以来,楼市回暖的超预期,让这一效果明显却也饱受争议的政策出现进一步扩容的苗头。
最新出台的“国五条”要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认为,一些房价反弹幅度较大的城市,其近期出台进一步收紧现有政策的概率大增,也从另一角度反映2013年坚持楼市调控的坚定立场。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数据,1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环比2012年12月上涨1%,这是近两年来该数据涨幅首次突破1%,百城房价自2012年6月止跌后,已经连续第8个月环比上涨。
值得注意的是,1月房价涨幅排名前几位的城市,如泉州、郑州、绍兴、常熟、淮安、衡水、东营、江门等,多数都未被纳入限购范围。
“新政出台后,这些城市所属的省政府将有权对这些城市及时限购。”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这算是本次新政的亮点之一。
一位国企开发商代表告诉本报记者:“之前就有地方政府要求我们国企率先降价,对于一些未被限购的城市来说,如果当地房价上涨过快,地方政府的压力也会很大。”
不过,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认为,地方政府估计不会出台新的严厉政策,但是会配合国务院发出调控不放松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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