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不少地区的土改模式存在行政指令过强、农民保障力度不足的问题。已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的农民被强制腾出宅基地、农民认为补偿过低的现象。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是城镇化顺利推进的必要前提。
邹晓云认为,现有的土地改革经验是以行政力量推动为主,地方政府在腾挪土地资源之时并没有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未来推动土地改革的关键是对农民的权益进行确认,随后引入市场化因素。只有权益保障和市场化同时具备,土地改革才能顺利推进。但是目前地方政府“除了不愿放弃土地出让收入,还不愿放弃对土地的控制权”。他认为,政府从集体土地的出让中分成,需要一种区别于土地出让金的新模式,深圳采取的国土基金就是这样一种新的分成模式。但是新的分成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汪利娜认为,土地改革要得到实质推动,就需要将农民的部分土地权利进行确认。“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各项权能是可以也应该在为了满足特定社会需求时,与所有权适当分离,这在适当的制度保护下一般不会影响国家所有权的地位,甚至是充分行使所有权最合理、最有效选择。”
汪利娜表示,土地所有制规范的土地产权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土地的使用权,即在法律规范下自由使用土地资源的权利;二是土地的收益权,即在法律的规范下收享土地资源所生利益的权利;三是土地的让渡权,即在法律规范下出售、转让土地资源的权利。很显然,目前还没有哪一种土地流转模式能够确认农民的上述三项权利。
无疑,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土地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而目前出台的土地改革政策距离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还有较大的差距。探索将持续,但突破尚需时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