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31日讯 17栋住宅楼,10栋为电梯房,7栋为普通小高层,这在多数小区都会收取不同的物业费,但在福州金山明星小区却被一视同仁,业主交的物业费都一样。这让住在小高层的不少业主觉得亏了,于是让物业降低收费标准,没有得到应允后,小高层的业主便拒绝交费。
“凭什么他们电梯房交的物业费和我们一样?”住在小高层的业主李先生说,自己曾多次向物业公司提意见,因为投诉无效,从2008年起,他便没有再交过物业费。
“降不起啊。”小区物业张经理说,小区一共有900余住户,即便每月全额收取,也只能收7万多元钱,这些钱只勉强够支付员工工资,“问题是收费率只有七成,几乎运营不下去,再降低物业收费很不现实。”
对此,一些业主提出增加电梯房业主的物业费。在张经理看来,这同样难以实施。“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提高物业费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谁会主动给自己增加支出?”
小区业委会主任周先生支持现行的收费法。“我自己也住在小高层。当初人家买电梯房的时候,公摊就比较大,已经算是多付钱了。”周主任说,业委会今年已经拒绝了物业公司提出的涨价要求,同时,也希望业主能按时交费,因为物业公司干不下去跑了,受损失的只会是业主。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物价局只规定了物业收费的指导价格,并没有规定电梯房和小高层不能收取同样的物业费,“只要物业公司的收费没有超过指导价,就不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