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花园“开发商”
集资建房的初衷不是盈利
银都花园的“开发商”——35个自然人组成的团体中,叶寿福是最大的股东,他经营着一家钢材企业,自称“年产值有10多亿”。
叶寿福告诉记者,当初集资建房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住,省点钱。目前,35幢排屋都没有出现问题,房产证也于几个月前办好。
至于那多出来的7幢小高层,最初也是按照股份分给各位股东,由大家自行处置,其中,大部分股东选择了出售。
因为是个人集资建房,不能按照开发商的模式进行预售,所以就将新房当二手房卖,与普通购房者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叶寿福说,房子的销售很火爆,“我们卖得便宜,比如第一期房子推出的时候,同类房屋市场价每平方米约1.2万元,我们才卖8000多元。”
最早的一拨买家多为股东们的亲戚,“很多房子都是当人情卖掉的,一转手就能赚几十万。”他坦言,这些房子到目前买家手上时,已经没有多少价格优势。
有传言说,这35个股东通过出售7幢小高层,获利超过1个亿,对此叶寿福没有正面回应,他只是强调集资建房的初衷不是盈利,“即使赚了1亿,分到每个人手上也没多少钱。”
普通购房者
买房时中介称,可以直接更名
不用缴纳二手房交易的税费
李豪的老家在永康农村,为了让女儿进城上学,几个月前,他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还未完工的银都花园一套约100平方米的房子,单价1万元左右。
购房时,房产中介告诉李豪,房子将“直接过户”给他,这不是指房产证过户,而是在转让合同中,卖家“叶寿福等35个自然人”不变,将买家——也就是李豪上家的名字,直接更改成李豪,这样也就不存在二手房交易时的税费问题。
为此,李豪支付了1万元更名费。
因为没有钱一次性付款,李豪选择了按揭的方式,首付40万元,按揭60万元,不过,由于卖家没有房产证,这个按揭就办不下来。
永康市建设局
银都花园违规销售,但无法处罚
永康市建设局建设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说,银都花园是自然人团体开发的,不走预售途径,“只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才经过建设局”,他们也是在普通购房者投诉后,才发现存在合同问题。
据悉,集资建房以二手房的形式进行销售,无需向房管部门备案,受到的监管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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