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前两年的基准租金在购房款中扣除,龙易公司应从第三年,也就是2012年10月28日起支付业主相应租金。
经营公司悄然撤资
“小面积、低总价、高回报、零风险”,这是“龙乐蟹咬金”项目曾经的广告宣传语。直到龙易公司发函给业主们,声称其无力支付租金之前,大部分业主并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
丁伟对记者坦言:“这个项目的好多业主都是上海的老年人,许多人甚至都没有去项目现场看过,我去过几次,虽然看到租赁情况不怎么样,原先承诺的大闸蟹交易市场也没有开出来,但想着毕竟签了合同,对方应该会保障我们的利益。”
更让丁伟以及广大业主气愤的是,龙易公司在获得独家委托经营权后,又与赵某个人签订了招商[简介最新动态]服务协议,独家委托赵某负责“龙乐蟹咬金”项目的招商工作。
在近期发给业主的函件中,龙易公司方面称:“赵某违反了龙易公司与其签订的招商服务协议,不仅出租租金低于双方约定的最低标准,且擅自允许他人在有关商铺内进行装潢,同时,龙易公司至今仅收到赵某交来的租金15.5万元。”
龙易公司称,公司是杨某一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无能力支付应付的巨额基准租金及违约金,公司已经濒临破产边缘,无能力继续履行委托经营合同。公司恳求与业主终止合同,另请高明……
“龙易公司这样的处理态度和方式,我们业主完全无法接受。”丁伟认为。
业主们的担忧并非没有依据。
记者注意到,2010年9月27日,龙易公司在江苏某报纸上发布了一则公告称:根据股东决定,龙易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1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龙易公司的这一减资行为发生在与业主们签订委托合同两个多月后。丁伟对记者称:“我们近期才知道龙易公司账上只有100万元的资金,之前公司减资的事情并未告知业主。”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程青松律师认为,公司减资,相当于股东抽回出资,公司资产变少,债权人受偿的风险增大,所以法律对公司减资程序有严格的要求。如果仅仅在报纸上公告,能通知而不直接通知,那么这些业主作为债权人,他们的权益显然无法得到保障。
谁负责收场?
直到近期,丁伟和其他商铺业主才知道,与自己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的龙易公司只是一家一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给记者提供的项目宣传资料显示:“该市场由龙乐地产集团全程操作,当地蟹行业协会联合经营。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华烨置业实为龙乐集团旗下公司。此外,业主与华烨置业签订的购房合同显示,华烨置业的法人代表为陈戎,记者经过多方查找,也无法联系到陈戎本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在“售后包租”的模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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