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该框架的基础是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以目前房屋的建筑安装成本每平方米1500元人民币计,没有税费和利润,完全公益性质。则有下面以每平方米计算的相关数据:
1500元人民币每月要支付的国债利息:1500元×6%/12=7.5元;可将公租房每月每平方米的租金价格控制在:7.5元;进而,一套60平方米公租房每月的租金为7.5元×60=450元。在多数情况下,这个租金价格,进城农民工是能够负担起的。
切断地方政府的利益链条
中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我们实行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对使用者颁发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我国的土地实际上是市有土地和县有土地,因为土地出让收入为市县地方政府所有。
客观来看,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土地财政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但是,现行土地财政制度的弊端也越来越为突出。既然是国有土地,中央政府就有权利将土地收入收回中央财政,用釜底抽薪疏导的办法,控制不断上涨的房价。
可行的办法是实行土地出让管理、土地收入、土地收入支出三条线,分属不同部门,完全由中央政府掌控。其中土地收入支出,根据各地的实际财政预算按比例支付,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根据需要向不发达地区倾斜。引导地方财政预算由目前的“以收定支”向“以支定收”转变。
目前“以收定支”的地方财政预算的主要特点是:收得越多,支得越多,故地方政府都在“收”上做文章,在支出上没有节制。固然“以支定收”可能使一些计划外项目无钱可“支”,但可通过地方政府债来解决,在财政预算上做到以丰补欠,即丰年补欠年。
用小产权存量房来解决
农民工进城的住房需求
中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其中集体土地包括承包地和农村宅基地。目前的政策是:农村宅基地只允许解决农民的住房需求,也可以在农民中相互转让,但每家只允许有一份宅基地,不允许城市居民在农村购买住宅。
“小产权”房指在城市郊区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重庆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地票”模式,即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经过复垦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产生的指标,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可获得一套住房。
借鉴重庆的做法,我们不妨用小产权房庞大的存量,在全国范围内以“地票”模式解决农民工进城对住房的需求。可行的办法是:第一,对于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只要建设用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违反国家法律规范,可以纳入开发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市政规划;第二,建成的房屋销售,可用“地票”模式,即全国范围的进城农民放弃家乡农村宅基地,就可以购买此类房屋,并为购买农民办理产权;第三,如果是城镇人口购买此类房屋,则需要购买农民手持的“地票”。
这一构想没有违背当前的相关政策。农村的宅基已经可以在农民中相互转让,只是转让范围扩大到全国;“地票”模式让农民放弃家乡宅基地,符合农民每家只允许有一份宅基地的规定。这既可以为刚性需求提供可观房源,抑制房价上涨,也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