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曾公开称明年3月房价将暴涨。对此,在11月4日的“2012搜狐企业家论坛年会”上,他回应称,这不是鼓吹房价上涨,而是提醒政府早做准备。任进一步解释说,暴涨不是上涨30%、40%,或者是翻一倍,而是指当房地产的价格指数高于收入增长指数的时候,就是暴涨。(11月5日《新京报》)
不管任志强的“暴涨说”站得住脚还是站不住脚,也不管他是情急之下的托词还是真心提醒,但他的“房价指数高于国民增长指数就是暴涨”的房价暴涨观,倒是真的提醒世人尤其是各地政府——的确应该具有这样的“暴涨观”和“民生观”,为房市调控早作准备。
毋庸置疑,只要是谈及房价,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小市镇,近年来都无一例外的出现了暴涨的趋势,涨幅远远超过了当地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和承受能力,而且仍高烧难退、呈不断加大趋势,全国性的房产泡沫显现已是不争的事实。
在此背景下,中央政府审时度势,积极降温房价,先后推出了限购、限贷、限价等一系列且持续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一路狂奔的房价才算放慢了脚步,但总体涨幅仍然让普通民众不能接受、难以承担。就在政策管理层三番五次表态楼市调控决心、楼市调控政策不断强化的情况下,一些地方、部门和人员迫于压力,仍小动作不断,企图钻中央政府制定的房产调控政策的空子,屡屡出台或变相推出房市松绑的措施,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警觉。
一些诡异的深层现象不得不让人担忧,那就是上紧下松、外紧内松,即中央政府对楼市调控看得紧,地方政府抓得就紧,反之,亦然;不仅如此,表面上一些地方政府政策制定得严,而实际监管时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能放就放,结果就是,政策制定的不少,调控经念得声声紧,效果却不理想,房价仍在闷声小步快涨。如有些地方的调控政策表面是限购实际却等同催购,有些地方的限价涨幅本身就比当地居民收入涨幅高,却掩人耳目耍花枪,想尽办法涨价。同时,一些房产商和代言人也兴风作浪,捂盘惜售、大肆鼓吹房价暴涨言论。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楼市房价走向的不确定性。
揆诸现实深挖原因,之所以房价上涨不停,表面看是由于许多地方政府没有摆脱土地财政以及房产政绩的魔咒所致,而实际上却在于没有树立正确的“房价暴涨观”。再进一步说,就是缺少类似任志强的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暴涨观”思维。事实上,关于房价上涨的幅度不能高于群众的增收幅度的论点,不是没有被提出过,但真正被地方政府接受并体现应用到管理中的,又有多少呢?或者说,即使接受,落实意愿、落实力度、落实效果又有几何呢?
如今,房产大佬任志强都提出了自己的“房价暴涨观”,不管其原因何在、目的何为,但至少说明了,在他的心目中,房价上涨幅度是有限度的,即不能超过群众收入的增幅,否则就是“暴涨”。房市调控的被管理者尚且如此,作为房产调控的监督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难道不更应该树立和具有这样的“房价暴涨观”并付诸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吗?(余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