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除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必要条件,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不良者除外):
1、竞买人报名前须在平潭注册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
2、竞买人的控股方须具有已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评定的文化旅游古镇开发运营经验。
3、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设计单位编制的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须通过规划和旅游部门的审核。
4、竞买人提交的文化旅游古镇开发运营经验证明材料需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核。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23日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原建设局旁)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23日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原建设局旁)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1月2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原建设局旁)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2G011号地块:2012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12年11月26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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