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认为,在目前形势下,限利令的提出,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坚定态度,这将有助于控房价。
但业内人士对如此限利如何执行也抱有疑虑。陈晟认为,房价构成因素复杂,成本和利润测算不够透明,对“毛利润”“净利润”的测算差别很大,而且市场也是变动不居,如何限制利润难度很大。
应更注重市场和法制手段
限购、限价、限利……行政手段的充分干预,是这一轮调控组合拳中的鲜明特征。事实证明,这些手段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了明显甚至立竿见影的作用,并为后续调控赢得了时间。
不过,对长期运用行政手段调控楼市可能造成的影响应作周全考量。譬如,长期限购会使一些合理的改善性需求逐渐积压,为未来的供求形势和房价走势增加了变数;再如,假使果真能有效限利,会不会又进一步增加其他方面的监管成本?一些购房者呼吁,在出台新措施的同时,相关部门必须完善相应的监管,防止摁下葫芦浮起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强调,房地产调控初见成效,但依然不稳定,必须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今天的调控,包括房地产业的科学规划、规范市场秩序、使价格合理回归,都是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调控手段,从长期讲还需要逐步完善,更加注重市场和法制手段。
陈晟认为:“运用市场手段,意味着要更多利用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法制手段,要求房地产市场管理有法可依。”总而言之,欲稳定市场预期,必先稳定调控预期。(记者叶锋石志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