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有关“财政补贴购房”常被质疑存在救市嫌疑。
10月17日,兰州颁布的新政中也出现了“购房补贴”字眼,不过,此次兰州购房补贴发放的对象颇为有限,仅针对兰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根据挂在兰州市官网上《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人才,以租住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由市财政给予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为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可享受由市级财政给予的购房补贴;具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按照标准规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给予100%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在兰州市工作满10年的,所购房屋产权可以转让。”
正值楼市调控的敏感时期,兰州市“购房补贴”新政是正常的“人才鼓励之举”还是变相的政策救市?
财政补贴人才购房
在房价持续上涨的压力下,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督查组回京后,各地及中央部委已经超过15次释放政策再收紧的信号。
陕西省住建厅更是联合省物价局首次发布“限利令”,要求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并公布住房销售价格区间,规定地产项目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内。
然而,在近期各地楼市频现收紧之风时,10月17日,被挂在兰州市官方网站的《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试行)》,却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给部分符合条件的发放购房款项,有效期至2015年10月。
“细则”规定,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将采取住房货币补贴或实行配置住房两种方式进行保障。住房货币补贴包括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实物配置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单位周转房。
兰州市住建委的一位人士介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引进人才,在我市购买商品房时,可享受由市级财政给予的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细则》规定的住房建筑标准的50%。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市政府批准,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按照《细则》规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给予100%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以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计算。
实际上,兰州财政补贴人才购房新政并非个例,记者调查发现,上海、南京、晋江、珠海、绍兴、铜陵等多地区均实行为人才补贴购房的政策。此前,南京为入选“321”计划中的人才提供购房补贴,被质疑借招纳人才之名,行“为房企托市”之实。
兰州市国土局发布2011年数据,2011年全年兰州市共出让建设用地478.02公顷,出让总收益49.45亿,比2010年出让的建设用地减少187.25公顷,收益减少了17.5亿元。这也是自2007年以来兰州建设用地出让收益首次出现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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