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户型的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开发商重新丈量各户型当前实际所占面积,按购房价格计算后对业主多退少补,业主按丈量实际面积缴纳物业等相关费用。
“后来,开发商承诺,对被占的公摊面积作处理,多占的业主按购房价出钱,相应退给被侵占的业主,其他相关费用也按此原则处理。”杨先生说。
开发商:要么拆除要么赔钱
当初消防前室设计是否存在问题?这一局面如何处理?
“侵占消防前室,纯属业主个人行为。”9月28日下午,武汉天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王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房子设计没有问题,当初已通过规划、建管部门验收,“未曾想到会有这个后果。”
她说,A户型业主,要么将侵占部分拆除,要么赔钱,但“A户型的业主肯定会扯皮的”。对此,该负责人称,已采取了“卡办”所有A户型两证的办法。随后,她电话通知工作人员,“近期把钱收上来,再分摊给其他业主,然后才能给他们办证。”
但是,如果A户型业主们将钱上交,那么其门口消防前室将“不复存在”,是否留下安全隐患?王姓负责人称不会。
律师说法:私占公摊面积违反《物权法》
消防前室是整个楼栋的消防逃生通道,一旦被占用会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侵占者应自行拆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解释,消防前室属全体业主公用面积,部分业主将其占为己有,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权益,违反了《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消防安全。他认为,如果仅仅赔钱,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仍然会留下消防隐患,因此房管部门应进行行政干涉,消除隐患。(戴辉朱娟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