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住房问题堪称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人民群众解决温饱问题后关心的焦点问题。作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保障房建设已经关乎国计民生。当前,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经成为一项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十二五”期间,保障房建设将是住宅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都着力于积极推动这一民心工程,并且在政策思路的顶层设计、资金模式的不断探索以及分配监管的推陈出新等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记者今日起从保障房建设的规模提速、资金突围和监管力度三个层面展示保障房建设波澜壮阔的发展进程。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在经济高速持续增长的同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却一直相对滞后。在“高增长、低保障”模式持续了数年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需求的改善,由社会保障缺失而带来的种种问题、矛盾,逐渐凸显出来,而这种矛盾在住房问题上更是突出。因此,为解决住房保障问题,我国1994年提出住房制度改革。如今,旧的住房分配格局已经彻底打破,新的制度框架已经逐步建立,但其整体的发展过程却没有想象中平坦,保障房建设的规模提速经历了从缺位到发力的思路之变,从“小打小闹”到“飞”时代的速度之变以及从保障工具到拉动经济的地位之变。
思路之变:从缺位到发力
“保障房近两年的投资与建设速度是之前想都不敢想的。”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08年起,保障房建设的地位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正是从这年起,保障房建设的发展速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据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1至8月份,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650万套,开工率为87%,基本建成住房420万套,完成投资8200亿元。
事实上,我国在1991年时就提出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意见》,首次提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新思路。1994年,国发43号文《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再次重申了经适房概念。1998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设的通知》第一次初步确立了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但此时,保障性住房建设仍未走上正轨。
值得注意的是,在1998年至2007年的10年间,在住房市场化、商品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却严重滞后,住房公共政策的缺位已成为影响住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瓶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这种“缺位”所带来的矛盾也愈加凸显。
此外,由于住房全面市场化后,全国各主要大中城市均出现房价上涨过猛过快的现象。因此,为应对这种变化,管理层面开始将政策重点从住房实物生产与分配转移至宏观的市场调控。而之前“缺位”的保障性住房是手段中的重点,房地产政策重点也再次回到保障房方面。
200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健全廉租房保障,规范和改进经适房管理,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此后,2008年,在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后,各部委相继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管理办法》《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的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强廉租房质量管理的通知》、《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等等一系列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管理和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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