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块容积率1.0以上,1.47以下(含1.47),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598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不低于7500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超过28300平方米。如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容积率可调整为1.0以上,1.87以下(含1.87),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598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不低于12700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超过487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得高于50米,如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建筑高度按70米以下控制,起始价101900万元。
该地块申请人须为注册地在福州,企业或其所属集团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光明港北侧将建高层酒店
2012-08号地块,位于晋安区,远洋路南侧,光明港北侧;土地面积共计19467平方米,合29.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酒店、商业);容积率为1.0以上,2.20以下(含2.2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商业用房设置于东侧地块,商业建筑应为集中式;建筑高度为酒店建筑80米以下(含80米),应布置两栋高层酒店,商业建筑10米以下(含10米);起始价为14600万元。
鼓山镇园中村出让一殡葬用地
2012-11号地块,位于晋安区,三环路北侧,鼓山镇园中村;土地面积共计55807平方米,合83.71亩;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殡葬用地),容积率为不高于0.036;起始价为5900万元。
2012-10号地块,位于晋安区,福马路北侧,面积共计8201平方米,合12.3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0以上,1.1以下;建筑高度为24米以下;起始价为660万元。该地块申请人须为因2000年实施福州市东扩南进重要战略部署涉及的搬迁安置企业,行业限制为针织服装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