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邹丽琴通过QQ聊天的方式,花1800元先后私刻了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印、南昌市房屋商品化办公室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南昌市房屋管理局备案人员公章4枚公章,并从南昌房地产信息网下载了购房合同样本。
就这样,邹丽琴与前来“新地阿尔法”国际社区楼盘的购房者罗某等14人签订虚假购房合同。
在销房过程中,邹丽琴发现有的客户想规避“限购令”而购房,于是主动提出帮客户办理假离婚证明。“客户只要交8000元费用,邹丽琴就可以搞来一套假的离婚手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收“好处费”
一次性网购15万元时装
今年以来,“新地阿尔法”楼盘营销商不断接到客户的咨询:为什么按折扣规定交足了购房款,并签订了购房合同,还要补齐折扣部分房款后才能办理交房手续?此案东窗事发。
接到房地产商报警,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经侦大队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该楼盘售楼小姐邹丽琴。
经查,邹丽琴,1988年3月出生,中专文化,系南昌市东湖区人。2010年5月起,邹丽琴进入“新地阿尔法”国际社区楼盘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直到案发。
“她在公司的销售业绩一直稳居前三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警方在对其暂住地搜查时发现,她的房间里堆放了十余箱未开封的网购高档服饰、鞋帽以及新款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等。
“她是家中的独女,家境条件并不算差,但还是嫌钱不够花。”办案民警说,仅一次网购,邹丽琴就花15万元买了十余箱时装。
“我以为将来把钱还上,就没什么事。”案发后,邹丽琴为自己荒唐的售房行为和淡薄的法制观念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邹丽琴交代,她平时出手阔绰,尤其喜欢购物,但手头缺钱。于是想到用假合同骗取客户的“好处费”,开始还可以拆东墙补西墙,用其他客户的购房款弥补前面的房款“窟窿”,但这个“窟窿”越来越大,自己无力控制,于是越做越疯狂。
办案机关认为,邹丽琴采用伪造国家机关、公司印章,制作虚假购房合同的方式,以许诺给购房人低折扣的名义,从中非法获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近日,邹丽琴被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郭宏鹏黄辉温远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