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重庆将试点房产税征收之后,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日前披露,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中,已购存量二套房将被征税,税率不会太高。可能意识到影响过于激烈,国土资源部网站在8月20日下午6点左右撤下了这则消息。
有关扩大房产税试点的消息近来一直流传得甚嚣尘上,牵动着购房者和开发商等各方的神经。近日,有关房产税扩大的传闻终于有了权威消息。
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的这一则消息称,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国土部网站在发布这则信息时,也注明了其来源为前日的中国国土资源报。该报为中央级行业类平面媒体,因此消息来源可说比较权威。而早在上周末,也有消息称,全国30多个省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房产税扩容做准备。而当时也传出2012年税收政策改革工作重点之一便是在湖北和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试点。
记者了解到,就在近日,媒体报道称,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两湖”版和沪渝版有啥区别
对于湖南和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南京业内专家认为其杀伤力毫无疑问比现行沪渝版更大,而且对近期和远期楼市都将产生下行压力。不过,房产税也不是万能药,不可能单靠这一个税种解决国内楼市的所有问题。
此前已经开始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房产税,虽然版本各有不同,但是基本上均以满足一定条件的新购住宅进行征收对象,重庆版中唯一存在征收存量住宅税费的条款还仅限于独栋别墅。而根据此次湖南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内容,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都需要征税。另外,国土资源报的报道中还点出这一类房源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不论税率高低,对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征税是未来房产税税基放宽的证明。
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已推行的房产税中,由于基本上都是针对新购房征税,因此计税依据也是新购房的交易价格。不过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不是按照当初的低价格作依据,而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计算。
专家解析“两湖”版方案
新版“两湖”房产税比现行沪渝版要严厉很多,其杀伤力主要是会产生更大的“挤出效应”——即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空置率和投机者。长期来看,将有助于平抑供需矛盾,使住房进一步回归消费属性,让买房人更加理性。此外,这对于房地产开发的健康发展也有好处,投资性的减弱,必然导致更多非专业性企业离开房地产领域,转而投资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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