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反映:目前由于私家车的日益增多,小区的停车位俨然成为了稀缺资源,也有业主在车位产权与使用权上摸不着头脑,纠结万分,近日,市民陆女士拨通本报“置业课堂”热线,称小区里最近贴了一张告示,说要业主花11万元买一个地下车位,但是开发商明确表示,这个地下车位是没有产权的。
“我听说其他小区的车位是有产权的,那我们这车位没有产权是何原因?如果只是拥有使用权,那么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陆女士很疑惑。
专家支招: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卢锋奇律师告诉记者,案例中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占用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它的特殊性在于车位拥有者要在战争发生的时候无条件把车位交给有关的防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也就是说花11万只能得到车位的使用权。卢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地下车位前,使用权与产权一定要分辨清楚。
卢律师进一步解释说,“判断地下车位是否有产权,关键要看这个地下车库是不是人防工程,如果是人防工程则无法给个人办理产权,同样的,开发商也不能随意进行出售,只能签订使用权租赁合同,最高租赁年限为20年。”
案例中开发商明确表示没有产权证,只是使用权的转让,此种转让已经属于租赁范畴,卢律师提醒:如果产生了租赁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时候,凡是租赁年限超过20年且开发商不向业主声明超出年限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都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记者刘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