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恶意搭车换来声讨
西南地区一个房产项目推出的广告单页,则于昨日在网上意外蹿红。
在这份广告文案上,跨栏选手“LIUXX”以背影出现,所穿的运动员服装,与刘翔比赛时一模一样。广告词为“再到奥运才发现,身体和房价的最好时光,都留在了08年”,“便宜时候不买房,等于巅峰玩退场”。
面对这份广告单页,网友的留言似乎都指向了同一方向,一时谴责声大起。
“这家房企太不地道了。冲开发商这样的道德水准,谁还会买他的房?不管看出看不出,或者侵没侵权,即使刘翔不起诉,开发商已输了道德,输了良心!”微博网友“高刀子”说。
记者找到这家名为“金悦城”的项目官方微博,发现7月30日开发商就已经发布了这一广告单页,但在刘翔摔倒以后,开发商更是连续转发这条微博,并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称:“对事件本身并不做任何主观褒贬,而是将目光导向至营销本身,使这个观点在特定情境下更容易获得普遍认同。”
记者再往前翻,发现的几乎都是对广告主的负面评论。“丧失尊重底线的公司,经营方式可想而知。”一位网友说。
“伤痛广告”发布要看合同
站在风口浪尖上,耐克首先发布的微博引发了网友的争议。鼓励刘翔者有之,而质疑耐克者更有之。
网友“trista-面瘫”认为,广告公司一定是有两手准备,“说实话这么快就出让人很不爽。”
网友“陈榕ChenRong”也认为:耐克这文案肯定都事先做好了,刘翔进了是一组,输了,是另一组。而网友“黑山老烟枪”的评论就更直截了当:“你就不能等几分钟嘛?”
微博“Taylor颖”直接表达了对广告商的不满:“你是一早料到他会输对吧,趁最后一刻榨取完刘翔的商业价值。”
而对于此举是否有违合同和法律约定,专家有着自己的看法。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说,只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是否能在代言人受伤、身体不健康时发布广告,就不会涉及法律问题。
但他也认为,如果非赞助商利用刘翔的肖像去盈利,就是侵犯了他的肖像权。但如果没有用肖像,而是用一个漫画,让人把事件联系起来,是否侵权还有待商榷。“广告商利用这种机会来进行炒作。首先应从道德上进行谴责,如果用漫画丑化当事人,确实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将摔倒和贬低人格结合起来,则是对名誉权和荣誉权的一种侵害。”邱宝昌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