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高房价严重制约居民消费 应合理回归

house.fjsen.com        2012-08-02 10:05       崔鹏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发展服务消费,旅游业同样备受关注。据中国旅游研究院预计,2012年上半年,旅游接待总人数有望突破16亿人次,同比增长13%;旅游总收入1.28万亿元,同比增长17%。但是,旅游业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影响人们出游的热情。这其中,以大幅降低报名价格、依赖诱导或强制游客购物为手段的“零负团费”操作模式最受诟病。很多人被“零团费”吸引去,但业内人士表示,任何打着“零团费”或“负团费”幌子招揽游客的旅行社,最后必然会想尽办法从游客身上把钱赚回来,比较常见的就是“强迫购物”。这类行为影响了整个行业的信誉和秩序,实际上制约了旅游消费的扩展。

家政、旅游业只是服务消费的一个代表领域。“长期以来chinaren,我们一直把扩大需求、促进消费的重点放在商品消费上,其实服务消费可挖掘的潜力更大。”赵萍说,据测算,2009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当于全国服务消费规模的3.9倍,2010年为5.28倍。她认为,今后应当把促进消费的重点尽快从商品扩大到服务业,稳步提高家政、教育、信息等服务消费的比重,为我国未来消费市场扩容和经济增长提供强大动力。

服务消费潜力巨大,但是要想取得类似于前些年住房、汽车等支柱性消费地位,还必须大力培育,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产品吸引消费者,必须做精做细,让市场更加规范、让服务更加专业化。比如,对家政服务业,应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并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鼓励公益性的家政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对旅游业,应强化监督,规范市场秩序。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负责人透露,目前国家旅游局正在全面实施《旅行社条例》,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等违反法规、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

增收、减负出实招,扩大消费更需夯实底气

——老百姓收入跑得不够快,让他们不敢痛快花钱。当前应着力实现初次收入分配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增收减税,特别是减少消费过程中百姓所承担的隐形税、价内税

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包括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对拉动消费起到了积极作用。面对当前消费增速下滑的态势,今后是否还需要类似的刺激政策?

范剑平认为,虽然消费增速出现下滑,但整体上基本保持稳定,没有必要大幅调整短期需求管理政策,来刺激消费需求。“有人说,房地产、汽车不能搞了,刺激一下家电和旅游,是不是对稳增长有好处?我觉得这样急功近利的政策不对,可能会打乱居民消费的节奏,透支未来的增长潜力,副作用很大。”范剑平说。

“要想让我们花钱消费,也得有钱才能花呀!”聊起扩大消费的话题,不少普通百姓不仅没什么热情,甚至会有些反感,这主要是因为收入没有实现相应的增长。统计数据已显示搜狐网,开局之年,“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两个同步”未能很好地实现。老百姓的收入跑得不够快,让他们无力扩大消费、不敢痛快花钱。

“扩大消费的基础是增加收入”。赵萍说,今年应重点关注收入增长与扩大消费之间的关系。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能仍停留在规划和设想阶段,要寻找收入分配改革的切入点,实现初次收入分配改革的实质性突破。此外,还要继续采取综合措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价格走势出现反弹,促进居民真实收入水平的稳定增长,为消费增长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减税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居民的实际税负并不只是个人所得税,而更多体现在消费过程中所承担的隐形税、价内税。有些人觉得月饼税、馒头税很稀奇,但实际上国内任何一个商品里都含税,只不过没有把价内税单列出来而已。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